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定价目录有哪些鲜明的特点?它的实施将对深化价格改革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它对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有何意义?带着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
政府定价项目大幅减少
据省物价局局长赵馨群介绍,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新版定价目录对已形成充分竞争或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有利于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版定价目录放开了车用管道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补偿)收费标准,省教育信息中心学历认证服务收费标准,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房产测绘收费标准,食盐价格,具备竞争条件的公路客运票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以下(不含3A级)景区门票及景物内垄断性交通运输价格,普通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等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新版定价目录取消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收费及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收费标准,依法开展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标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标准,矿业权交易、建筑工程、排污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等定价项目。退出了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货物、行李运价率和传统旅客列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碳排放权有偿分配价格等定价项目。
同时,进行动态调整归并同类项目,定价内容更加清晰。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等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学费(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等动态调整纳入目录管理,将城市自来水、农村自来水价格,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城市公共汽车票价等定价项目进行了合并。
定价内容精简约三分之一
《价格法》规定,进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资源稀缺类的少数商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
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范围的前提下,哪些商品和服务项目能够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据省物价局副局长王启康介绍,所有纳入《安徽省定价目录》的政府定价项目和内容均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依据。同时,目录也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自动退出目录。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定目录时也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看到,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明确的13大项定价项目分别为供排水、电力、天然气、城市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殡葬、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和重要专业服务。列入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与2015年版定价目录相比,本轮修订后,定价内容由63个减少到46个,精简了约三分之一;其中重要专业服务定价内容由14个缩减为4个,精简了约70%。 ”王启康表示。
赋予市县更多定价权限
此次修订,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把事权在市县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权全部授权给市县。
新版定价目录将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3A级景区门票及景区内垄断性交通运输价格,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等26个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定价,其中省内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学费(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收费标准均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新下放的定价项目。
赵馨群表示,此次修订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的阶段性目标要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定价机制,确保下放权承接到位,全面提高价格监管效率与水平。
原标题:简政放权 深化价格改革——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