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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职权

点击:1375 时间:2016-10-1 来源:

 权:

1、确定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其执行情况 

2、聘任和解聘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 
3制订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负责保证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5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6负责行的信息披露,并对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体系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最终责任; 
7定期评估并完善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8、负责确保本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9、负责审批组织机构;

10、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11、负责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和合规风险管理报告,评价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或专门设立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对本行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12、负责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和风险监督管理

13、负责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的方案审议、管理与监督;

14、负责制定金融创新发展战略,并确保其与全行整体战略相一致;

15、负责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金融创新活动与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相适应

16、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17、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18、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19、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20、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21、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22、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